住房缺乏制约农村教师发展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9-07-18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(上接第一版)

  集资成为一些地方试行的做法。但乡村教师积蓄有限,特别是年轻教师,积蓄更少,集资谈何容易。在兴仁,通过集资解决了教师住房问题的只有两所学校。地处大山深处、距离县城40多公里的鲁础营回族乡磨刀石小学的教师们集资,加上县里从转移支付中资助了5.8万元,盖了约500平方米的三层楼房,12位教师一人分到了一套46平方米左右的房子,厨房、卫生间、客厅、卧室都有。同样在大山深处、离县城60多公里的田湾乡新寨学校,通过教师集资盖起了一栋两层楼房和一栋三层楼房,先后解决了十几个教师的住房问题。

  另一方面,虽然支持教育的捐助比较常见,但愿意帮助教师盖房的捐款却很少。李坤告诉记者,兴仁县这么多年来一共只得到了10多万元建周转房的捐款,还是学校附近的煤矿有很多工人的孩子在学校读书,煤老板看到教师的住房实在太差,才分几次捐了一点钱。

  据了解,近年来,国家和地方先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、寄宿制学校改造工程、初中改造工程、校舍改造工程等,在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支持下,农村学校的教室、学生宿舍、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等都得到了比较大的改善,但在相当多的地方,教师住房建设被忽略掉了,教师没有地方住。

  由于在大部分建设和改造项目中,没有列进教师住房这一项,从中央到地方,很少有这方面的配套支出和项目。缺乏经费来源和支撑,使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难成为全国各地共同面临的问题。

  住房难成农村师资水平提高瓶颈

  近6年来,贵州省毕节地区的赫章县共从县城学校抽派了153名教师到乡镇中小学任教,但住房成为横亘在城乡教师交流中的一大难题。因为缺乏住房,县里不敢大规模开展教师交流,教师也不大愿意到乡村去任教,教育部门通过推进城乡教师交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的想法很难落实。

  因为没有教师住房,农村地区在吸收新教师时不得不实行“就近原则”。兴仁县去年进了168名新教师,全是本县人,今年准备进160个新教师,还是只在本县人中招收。李坤告诉记者:“外地的老师来了没地方住不行啊,本乡本土的毕业生回到家乡,下班后可以回农村老家住。”

  兴仁县振兴小学的陈家秀老师告诉记者,从今年3月开始,自己有了住房公积金,每月从2399元的工资中扣掉140多元。给农村教师落实住房公积金,给没有住房的教师带来一点新希望。但是,远水不解近渴,教师住房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。

  记者所到之处,不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希望国家启动实施“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”,使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有所居、扎根农村。一位资深的国家督学则建议,应当把教师住房作为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的一项重要内容,给予经费支持,上级部门在进行检查和验收时,教师住房也要作为一个指标。

  一个不容忽略的因素是,农村学龄人口的变化、学校布局的不断调整,给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增加新的考量因素。如果仅仅简单给教师建住房,也可能出现新的过剩和矛盾。这在无形中提高了对教育部门长远规划和因地制宜规划能力的要求,该建房子的建房子,有校舍可改造的就加以改造,在今后若干年内面临撤并的学校,最好的方式,是学校出面通过租房来解决问题。

  不少基层教育工作者呼吁,农村教师住房问题,关系到农村教师的合理流动,关系到农村教师安居乐教,关系到农村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,应当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,并加以解决。